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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促进乡村振兴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 2020-03-04 13:54:23    来源:湄潭县农业农村局

 

湄潭县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

促进乡村振兴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3月3日,贵州湄潭合江果蔬专业合作社出具了全县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标志着湄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始试行。湄潭合江果蔬专业合作社是我县规模较大的蔬菜种植基地,也是保供我县学校蔬菜生产基地之一。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蔡兴洪、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科长徐万进、县检察院陈敬勇部长、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唐朝秀、湄潭县农业农村局有关部门、部分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人及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负责人等20余人现场见证了全县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仪式上,蔡兴洪副处长就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意义及如何正确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进行现场指导讲解。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取代无公害认证改革创新,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推行合格证制度的意义在于,能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各项环节都集成起来,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对接,真正实现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涵盖全县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以及养殖水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需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通过试行合格证制度,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以此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推动其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发挥自律作用,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