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刘新录主任在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 2015-04-16 10:10:30 来源:贵州省农委
在全国“三品一标”工作会上的讲话
(刘新录 2015年3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工作。刚才,马爱国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三品一标”工作成效,系统阐述了新常态、新形势对“三品一标”工作的新要求,要求我们抢抓机遇、乘势而为,推进新时期“三品一标”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就把握发展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有关制度、推进体系建设、形成监管合力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下面,我结合会议主题和马局长讲话精神,重点就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2014年工作
去年3月,我们在武汉会议上强调,要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质量的关系、数量规模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继续推进工作重心的转移,不断为推进农业标准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年来,整个系统认真落实工作部署,积极谋划、锐意进取,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呈现了“稳步推进、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去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均保持在1万个以上,公示农产品地理标志229个,公告颁证213个。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无公害农产品合格率99.2%,地标产品安全合格率继续保持100%。到去年年底,全国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有7.9万个,涉及3.3万个主体,地理标志产品1588个。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五项工作:
(一)严格无公害农产品审核把关。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规范专家评审、强化现场检查、严格检验检测等制度调整,进一步规范认证行为,提升工作质量。一是严格准入条件。主要从生产规模和主体资质两个方面重点审查把关。黑龙江、山西、河南、上海、广东、宁波等地高标准设定生产规模要求,严格限定申请主体条件,提高了认证准入门槛。二是规范专家评审。新组建第五届无公害农产品评审委员会,制定《无公害农产品专家评审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专家评审工作,提高终审工作的科学性。三是严格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细化现场检查报告填写要求,实行一品一检制度,坚决退回不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严守两道安全闸门(2014年评审退回不合要求申请材料共4625份)。四是开展省级初审质量督导。组织5个督导检查组对浙江、江苏等10个省份的初审工作开展质量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五是推进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建成无公害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将其延伸到省级工作机构,大幅提高了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稳步推进地标产品登记。一是规范产品登记。坚持和完善分行业、分专业的独立评审方式和申报单位汇报答辩制度,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若干问题的说明》,完成《全国地域特色农产品普查备案名录》,收录资源近七千个。二是开展示范创建。首批创建6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强化地标知识产权宣传,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评价推荐工作。北京、山东、湖北、四川、陕西、青海等地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和示范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三是推进国际交流。参与中欧、中美、中澳等有关谈判,开展中欧地标国际合作研究和产品互认清单的筛选等工作。
(三)加强质量监管和标志管理。在标志管理方面,组织开展标志使用市场专项检查,各地共出动检查人员3.6万人次,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19210个,发放宣传材料172万余份。推进“以产品类别为定标单元”的标识征订试点,北京、黑龙江、江苏、上海4省市526家获证单位的5333个产品参与试点。在质量抽检方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年度跟踪监测、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检测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监测工作。依法对16个(包括地方报送要求取消证书的)不合格无公害农产品进行了处理,其中15个产品撤销证书、取消标志使用权并在媒体曝光。去年部中心抽检无公害农产品824个,抽检合格率99.2%;各地共组织抽检产品11538个,合格率99.7%。在日常巡查监管方面,重点检查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质量控制措施、档案记录、包装标识和内检员职责落实等情况。各地共检查巡查3762家获证单位,天津、河南、广西等工作机构对不符合要求的获证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撤证的撤证。此外,我们制定出台《无公害农产品获证主体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监管信息数据库,启动了韭菜、鸡蛋等6个产品的风险防范与预警试点研究。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国家追溯平台的建设。在总结借鉴内蒙、四川、江苏等地追溯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国家追溯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评审,进入立项批复阶段。二是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和管理制度。起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工作方案》和追溯管理办法(草案),初步形成追溯管理制度总体框架。地方层面,甘肃等地率先出台了地方追溯管理办法,推动追溯管理规范开展。三是启动追溯技术标准研究。研究提出追溯平台配套制度及标准制定方案,增设追溯管理处,为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强化技术支撑和工作保障。一是健全完善标准体系。牵头组织制定了13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标准和3个产品检测目录,修订了1个产地环境评价准则。对已实施的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开展技术评估,组织开展小品种检测目录认证风险调查监测,形成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二是强化检测机构管理。组织定点检测机构参加部里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举办定点检测机构培训班。目前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有158家,产地环境检测机构有184家。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培训。修订完善检查员和内检员培训教材,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全年共组织或协助地方培训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5000余人、内检员2万余人、无公害农产品师资118人、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业务骨干167人,培训农产品地理标志核查员526人。福建、江苏等地组织专家深入区县,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专题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地标产品质量管控和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申投诉受理、质量安全县及乡镇监管体系建设管理等方面,也做了相关工作。
总的看,2014年工作要求严、任务重、头绪多,大家积极努力,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向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关于提升发展质量和能力问题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韩部长在全国农业工作会上指出,现代农业首先是质量安全的农业,要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一方面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打造一大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知名品牌,另一方面,不断强化监管,建设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善监管机构和监管机制。陈部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上强调,要用质量安全战略引领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倒逼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结构调整,实现转方式和保安全充分融合、调结构与提质量相互促进。
应当说,中央、国务院和部党组对质量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对转方式调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十分明确,尽快适应新常态和新形势发展要求,通过转方式调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发挥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推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支撑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应该坚持问题导向,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研究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在此,我重点强调三个问题:
第一,关于提高复查换证率、促进事业可持续发展问题。这些年,无公害农产品事业有了较好发展,但复查换证率低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近三年复查换证率连续低于50%,去年也只有36%。各地的情况会上也发给大家了。应该说,复查换证率是衡量无公害农产品事业是否良性发展的核心指标,复查换证率高说明动力足、可持续性好,反之则表示动机偶然、持续性差。复查换证率低的原因可能主要有三点:一是多年来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主要依靠各级政府政策和资金扶持,但由于存在重“新”轻“旧”的思想,一些地方对复查换证还缺乏推动措施。二是市场效益是企业申请认证的重要内在动力,但由于目前安全优质农产品市场环境还不十分理想,申请主体有时得不到更多效益,导致复查换证积极性不高。三是当前认证审查和监管的新要求使得一些获证产品、获证主体,无法继续满足相应条件而选择退出。而因前两个原因不复查换证的可能要占多数。
我想不论什么原因,复查换证率低说明我们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必须调整一味追求发展增量的政策支持导向,进一步研究提高复查换证率的有效办法,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消除“猴子掰棒子”式的做法,改变“申请认证的多、到期退出的也多”的状况,千方百计稳定存量、积极稳妥扩大增量,着力提高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占当地农产品总量的比重。在这方面,我们务必要上下努力、共同发力。特别是复查换证率低的地方,要对这个问题系统研究、整体谋划,在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强化安全目标考核、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打造安全优质产品市场环境等方面多想办法,着力提高复查换证率。现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质量安全县创建和“三园两场”建设等,都将“三品一标”占当地农产品总量的比重作为重要衡量指标,我们要抓住机遇,优先在这些地方探索提高复查换证率的有效办法和途径,力争通过持续不懈地努力,大幅度提高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总量,推动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关于严格审核监管、依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问题。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实行的是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制度,产地认定是产品认证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工作中采取的是分级审查、逐级负责的制度,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的质量把关主要由省级及以下环节负责,可以说整个认证80%以上的工作都在地方,省级及以下工作机构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质量安全的把关起决定性作用。但这些年,一些地方在这方面存在认识误区,做法上也有不规范之处。有的单纯将产地认定等同于环境检测,有的对审核把关和证后监管责任理解不到位,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完全落实。从去年情况看,终审退回的申请材料数量依然较多,少数地方对已认定的产地和认证的产品甚至缺乏检查和抽检。为此,必须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政府要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产地认定和产品审核及监管责任。在产地认定方面,必须切实抓好环境检测评价、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生产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细化和落实责任。在产品初审方面,必须牢牢抓住检验检测、现场检查两道闸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在证后监管方面,必须强化产品抽检和日常巡查工作,对三年有效期内产品,至少要确保检查或抽检一次并登记在案。需要重申的是,我们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就是要通过产地认定解决产地筛选、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生产主体的质量管理问题,通过产品认证解决放心消费和市场准入问题。实事求是地讲,我们每年新认证上万个无公害农产品,有效期内的产品也有近八万个,审核把关和证后监管问题单靠部中心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符合要求的,主要还得靠大家、靠各地,每一个环节都要把自身当作最后一道关来严格要求,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各地一定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第三,关于强化精品意识、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公信力问题。 近年来,农产品地理标志事业发展很快,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目前比较突出的有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公示异议和工作效率的问题。现在地标产品登记中,主体资质和地域范围的确认,只要地方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以文件认可就行,公示只在终点进行。这种做法目前看会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因受公示时间或地域等限制,相关方面有时来不及提出异议,另一方面即使提出异议,前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再回头重新核实,既浪费时间和精力,也影响工作效率和权威性。随着地标产品效益的日益体现,这方面问题逐渐暴露,因扩大登记范围、变更登记名称带来的异议也越来越多,相信相关省份也深有感触。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登记流程,抓紧研究公示关口前移等问题,探索从单一的终点公示,过渡到起点受理公示和最终评审公示相结合的操作办法,同时建立查重机制,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关于品质保持和产品抽样科学性问题。去年地标产品抽检中,虽然安全指标全部合格,但品质指标符合率较低(不符合率达42.5%)。这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样品原因。品质指标与样品新鲜度和成熟度紧密相关,长距离运输或保存条件不当可导致部分样品品质发生改变,不同成熟期采摘的样品品质检测值也不相同。另一方面是指标设置原因。申报时可能没有进行多点、不同阶段的综合鉴定,造成样品代表性不够。当然,也不排除气候原因和个别地方人为更换品种的可能性。虽然去年抽检的产品多是较早时期登记的产品,当时品质鉴定制度和经验都相对缺乏,但发现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已要求相关省级工作机构认真研究,尤其是对品质指标不符合的产品,要连续跟踪,确定具体原因,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下一步我们将依托相关单位,加强对地标产品品质鉴定指标及参照系的研究,建立产品品质数据库,强化品质检测工作。品质是地标产品的核心价值,在此提醒各地,对新申报产品务必要严格按照要求,科学、规范地做好产品抽样和品质鉴定工作。对已登记产品,务必要加强监管,确保产品品质稳定。
另外,要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体系和队伍建设。刚才马局长重点强调了这一问题,从发展趋势看,我们整个系统不仅要做好当前的认证登记工作,将来还将承担更多的执法监管等任务。为此,各地要积极做好准备,既要充实力量、明确职责、强化考核,也要加强培训、苦练内功、拓展职能,不断提高体系队伍的业务能力。
三、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稳步发展,加强监管”的总要求,推进整体工作向依法做事和依规办事转变、向更多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转变、向研究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和隐患转变,突出材料审查、证后监管和追溯管理三个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关于今年的工作,部中心已印发了《2015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提出了5个方面18项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六项工作:
(一)关于认证登记审核工作。整个系统要继续按照“稍有不合,坚决不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查制度和规范建设,严格审核把关。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方面,重点是严把现场检查和检验检测两大关口,落实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把关责任。今年部中心将以复审、终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开展常态化的审查工作质量督导。各地要积极主动做好本行业、本辖区内督导检查和自查整改工作。地标产品登记保护方面,要确保精品门槛,将产品申报与资源普查结果结合起来,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整改完善,对材料出现明显错误或错误较多、工作不尽责的坚决退回,对品质检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要重点跟踪监测。
(二)关于证后监管工作。重点是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做好标志管理工作。在证后监测方面,各地尤其要强化检查抽检、产地监测工作,认真落实不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和产地退出机制。这方面工作比较薄弱甚至缺乏证后检测信息的地区,务必要想方设法予以弥补和加强。在诚信制度建设方面,各地要对监督抽查、巡查检查等工作中获得的信息,记录在案并认真研判,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部中心。同时,继续强化标志使用指导、宣传和管理,提高生产及消费者对无公害和地标这个安全优质农产品“身份证”的认知度和公信度。
(三)关于信息化管理工作。主要是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这两个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力度。无公害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将在强化省级产地认定终审和产品认证初审网上管理功能的基础上,延伸到全国所有县级机构和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初步实现认证信息的网上申报和审查。农产品地理标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重点是,组织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适时启动纸质材料与电子信息同步申报制度。需要强调的是,做好这项工作对提高整个系统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生产主体意义重大,各地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解决设施不完善、人员操作水平达不到要求等问题,保证系统在全国同步启用并顺利运行。
(四)关于品牌宣传工作。主要是创建地标示范样板、推进产品品牌宣传、做好地标产品专展。今年将再组织创建6-7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各地务必要以中欧互认产品清单为重点,大力推进省级示范样板的创建。要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无公害农产品和地标产品,积极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加强获证产品的产销对接。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组织全国地标产品专展的事情,今年是首次举办,时间地点已确定,就放在11月份准备在福州举办的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我们希望能将这个专展,办成一个让我们这个系统出彩的展会,部中心将制定有关方案,请各地尽早谋划、积极筛选,全力做好参展工作。
另外,还要向大家通报一个情况,就是在国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中,大家都很关心的地标产品登记属于哪类的问题已经解决。经过部里与国务院审改办的沟通,已明确将地标产品的登记定性为“行政确认”事项。
(五)关于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主要是以平台建设、制度制定和标准研究为重点,健全完善追溯管理顶层设计,加快国家追溯平台建设,强化对地方追溯管理的指导,适时选择部分省市县和“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开展追溯试点,推进建立“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经营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风险隐患可识别、监管信息可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追溯管理体系。各地在这方面可以先行探索,积累经验,为将来全面参与国家平台的应用打好基础。另外,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工作,重点是开展生产经营主体及相关利益方责任义务等方面内容的研究修订。这项工作事关各级工作机构的职责定位,大家要积极配合,多出谋划策。
(六)关于能力建设和考评工作。重点是强化检查员、内检员的培训管理和定点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员、内检员培训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强化认证业务和质量管理技术的再培训,尤其要通过培训,确保每位检查员熟悉规则、掌握方法,切实履行职责。要进一步组织做好定点检测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力争通过验证,充实力量、提升能力。未通过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过硬、结论可信。从今年开始,我们将适时启动对省级工作机构的工作考评,对审查质量、产品安全、复查换证、数量规模、信息报送等方面工作突出的机构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请各地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同志们,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抢抓机遇、奋发有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