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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2016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黔农发〔2017〕18号)

时间: 2017-03-14 13:24:30    来源:贵州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省农委关于2016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326号)要求,我委于2017年1月组织人员对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威宁等农业部门上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查,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征求被考核单位意见,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现将考核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把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省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农业转型升级、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县为抓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年无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完成年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目标任务。

       2016年,省级监督抽查蔬菜、茶叶、畜产品、水产品分别为1597、241、385、143个,合格率分别为99.9%、100%、99.7%、99.3%,同比分别上升0.3、0、0.3、-0.7个百分点,水产品质量有所下降。立案查处了万山、平塘、织金、花溪等地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案件,震慑作用明显。

       铜仁市、毕节市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力度普遍加大,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财物投入保障有力,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强,监测工作到位。积极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检打联动、投入品与生产环节监管、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办法,取得明显成效。

         黔东南、黔西南、安顺、黔南等地部分县农产品检测工作开展不力,未通过计量认证和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无法有效开展农畜产品定量检测;六盘水市、黔东南、威宁县部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无检测仪,未开展检测工作。

        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2016年度各市(州)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排序依次为:铜仁市农委、毕节市农委、毕节市畜牧水产局、遵义市农委、贵阳市农委、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安顺市农委、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黔南州农委、黔西南州农委、六盘水市农委、黔东南州农委。(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牧局不参加排序)。

     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部署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提速行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广执行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使用农兽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等行为。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好做法、好经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贵州绿色农产品风行天下保驾护航。

 附件:贵州省2016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及综合评定情况表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