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禽蛋产品农药残留摸底排查与应急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3-02 14:04:20 来源: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关于协助开展禽蛋产品农药残留摸底排查
与应急评估工作的通知
开阳县农业局、长顺县农工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禽蛋产品农药残留摸底排查与应急评估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7〕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委将在贵县开展禽蛋产品农药残留摸底排查与应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农委负责组织开展禽蛋产品农药残留摸底排查与应急评估工作;贵州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抽(制)样、调查等评估工作,开阳县农业局、长顺县农工局协助开展抽(制)样、调查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对象及参数
(一)评估范围:开阳县、长顺县。
(二)评估对象:鸡、鸭、鹅等禽蛋及相关产品。
(三)评估参数:杀虫剂、杀菌剂、防霉剂类农药残留。
三、抽样环节及样品种类
(一)养殖环节
1.投入品:饲料、兽药、饮用水、土壤(散养鸡)等。
2.禽蛋相关产品:禽蛋、禽肉、蛋禽血液、肝脏、羽毛等。
3.蛋禽废弃物:粪便、废水等。
(二)市场环节
1.禽蛋产品。
2.禽蛋制品:蛋清、蛋液、蛋粉、咸鸭蛋、皮蛋等。
四、调查及抽样安排
(一)调查方式及内容:采用向产业技术体系等相关专家咨询、养殖场实地调研等相结合的方式,初步了解禽蛋产品中杀虫剂、消毒剂、杀菌剂、防霉剂类农药残留的污染现状及可能的来源。主要调查蛋禽养殖过程中农药残留可能的污染来源,是否存在兽药投入品中隐性添加,在饲料产品中非法添加等情况,哪些途径可能是危害因子污染的主要来源。
(二)抽样数量:根据《国家禽蛋产品农药残留摸底排查与应急评估方案》的安排执行。
(三)抽样时间:取样次数设定为3次,2018年3月完成第一次取样,2018年4月至5月完成第2次取样,2018年6月至8月完成第3次取样,抽样单位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季节变换特征和用药特点,确定第二次和第三次取样时间点,选择杀虫灭蝇剂使用较多时期作为取样时间,第一、三次为局部取样,第二次为全链条取样。
(四)抽样方法:
1.禽类相关产品:按照《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6 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规定执行。
2.饲料:按照《GB/T 14699.1-2005 饲料 采样》规定执行。
3.养殖环境:按照环境样品采集常用方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省农产品质检中心
联系人:李 俊
邮 箱:gzncpzj@163.com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鹿冲关路34号。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