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5-21 10:45:54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
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有关农产品质检机构: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和能力,2020年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参加单位
全省各市(州)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各县(市、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必须参加能力验证(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通过省级机构考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第三方机构,可自愿参加能力验证。
二、能力验证内容
(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本次能力验证农药残留考核分A样和B样,各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报名参加B样,县(市、区)级级质检机构报名参加A样(详见附件2)。
(二)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全省各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县(市、区)级质检机构参加兽药残留检测项目(详见附件2)。
三、技术支持单位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为技术支持单位,负责能力验证具体组织、能力验证报名,样品制备、发放和结果收集汇总等工作,并形成能力验证结果报告。
四、能力验证专家评审
从相关部门抽调15名专家组成能力验证专家评审组(详见附件3),主要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和结果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
五、能力验证安排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原则上进行一次,对于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经过书面申请允许补验一次,具体内容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农药残留能力验证考核。市(州)级农检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能力考核第一次验证,于6月9日上午9点在省农产品质检中心领取样品;各县(市、区)农检机构参加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能力考核第二次验证,于7月14日上午9点在省农产品质检中心领取样品工作。领样时须携带保温桶一个,同时上报报名表。
2.兽药残留能力验证考核。全省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 7月21日上午9时在省兽药残留检测中心领取样品,领样时须携带保温桶一个,同时上报报名表。
3.能力验证补验安排。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的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于8月11日参加农(兽)药残留能力考核补验工作,领样地点分别在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
(二)参加能力验证单位填写能力验证报名表(附件4),于2020年5月29日前上报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和省兽药残留检测中心。
(三)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能力验证的盲样考核须在领样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填写检测结果(附件5)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znjkh@163.com)。结果上报后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原件、原始记录及图谱等一并寄送贵州省农产品质检中心。
(四)畜产品中兽药残留能力验证的盲样考核须在领样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填写检测结果(附件6)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pgh3690@126.com)。结果上报后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原件、原始记录及图谱等一并寄送贵州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
(五)参加能力验证的单位应认真阅读2020年能力验证前处理作业指导书(附件7)。
(六)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应在接到能力验证结果通报7个工作日内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补验申请。
(七)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和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应在能力验证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能力验证结果和补检结果汇总,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由能力验证专家组完成对项目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
六、能力验证结果应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力验证结果以“不合格”计:
1.能力验证补检结果不合格的;
2.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
3.未在本单位检测或未由本单位检测人员自行完成检测的;
4.相互询问、篡改或伪造检测结果的;
5.超过时间未上报检测结果的;
6.其他不合规情形应取消结果的。
(二)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质检机构,暂停安排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检测工作,并给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合格并经能力验证合格后方可开展。
(三)通过能力验证的单位和个人,由省农业农村厅发放单位及相关个人本次能力验证考核通过的证书。
(四)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机构,在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审查认可和资质认定复查、监督和扩项评审中,可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
七、有关要求
(一)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本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
(二)各参加单位应提前做好能力验证各项准备工作,自备考核所需农药标样及耗材,提前将仪器设备调试至最佳状态。
(三)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列为2020年度有关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刘 凯,
电 话:0851-85280922
贵州省农产品质检中心,联系人:王震、李俊、庞宏宇,
电 话:0851-86794921,邮箱: gznjkh@163.com;
地 址:贵阳市鹿冲关路34号;
贵州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联系人:金晓峰、栾庆祥、黄鑫,
电 话:0851-85967420,邮箱:fpgh3690@126.com
地 址:贵阳市贵惠路130号。
附件:1.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单位名单
2.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项目及检测方法汇总表
3.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专家组名单
4.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5.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
6.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结果上报表(畜产品中兽药残留)
7.2020年能力验证前处理作业指导书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