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个人中心
本站公告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18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7期)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清镇市、白云区、纳雍县、锦屏县、台江县农业农村局农资打假整治工作不力的通报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仁怀市、雷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滞后的通报     
通知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5-27 15:40:21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安排,为加强全省农业系统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202434我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能力验证考核情况

(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91家农产品质检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考核,其中市(州)级9家、县(市、区)级73家、农业系统外检测机构9家,通过考核79家(附件1),合格率86.8%。

(二)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92家农产品质检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考核,其中市(州)级9家、县(市、区)级77家,农业系统外检测机构6家,通过考核84家(附件2),合格率91.3%。

二、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原因

此次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增加能力验证参数和方法,考核难度提高。二是部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三是部分单位未参加能力验证工作部分单位未能按标准方法处理样品,检测操作不规范个别单位在色谱图积分时,积分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计算结果偏差

三、整改要求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对此次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2个月整改期,认真分析本次考核不合格原因,查找考核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认真开展整改。请各市(州)收集辖区内考核不合格单位的整改报告,730前汇总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四、其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农办质〔2019〕32号)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做到定位不变、职能不弱、任务不减、效率不降、能力不退。

加强能力提升。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2〕27号)有关要求,加强基层农检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测能力。

联系人:蔡兴洪、刘凯,电话:0851-85280922

箱:gzncpjg@163.com

附件:1.2024年贵州省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表.doc

      2.2024年贵州省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表.doc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