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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芹菜、芒果、茶叶、辣椒等10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12-16 11:05:48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提升芹菜、芒果、香蕉、荔枝、茶叶、辣椒、红托竹荪、生姜、三穗鸭、锦屏鹅等10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农业农村部《芹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热带水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和我省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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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菜、芒果、茶叶、辣椒等10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治理、综合施策,紧盯重点时节、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农药监管,大力推进生产方式转型升级,严把产品上市关,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严打使用禁用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治理重点

(一)重点时节。从202410月到202510月,分阶段、分品种进行,主要是在芹菜、芒果、香蕉、荔枝、茶叶、辣椒、生姜、红托竹荪、三穗鸭、锦屏鹅的种植和养殖过程中,以及上市前或出栏时,开展整治。

(二)重点问题。禁限用药物主要是毒死蜱、甲拌磷、氧乐果、克百威、硝基呋喃、氯霉素等检出;常规农(兽)药主要是阿维菌素、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灭蝇胺、恩诺沙星等超标;红托竹荪中二氧化硫超标。各地可根据种植、养殖用药实际,增加需要重点关注的农(兽)药品种。

三、治理措施

(一)全覆盖建档立卡

1.各地要准确掌握辖区内芹菜、芒果、香蕉、荔枝种植情况。芹菜以商品生产为目的且种植面积在0.2亩以上的种植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辖区内有芒果、香蕉、荔枝种植基地的,分别将3个树种种植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相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详细登记种植主体名称、在田面积、预计采收时间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监管名录(见附件)。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做好茶叶、辣椒、生姜、红托竹荪、三穗鸭、锦屏鹅调查摸底工作,摸清6个产品种植、养殖主体名称、在田面积、饲养规模、预计采收(屠宰)上市时间等情况,茶叶以茶叶加工厂(点)为主进行登记。

(二)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和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芹菜、辣椒、生姜种植应科学选用高抗病品种。芹菜、辣椒、生姜、红托竹荪、茶叶、芒果、香蕉等产品种植县要通过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建立绿色防控示范点等方式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采用病虫监测、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农艺措施、免疫诱抗、理化诱控、精准用药等防控措施转变生产方式,实现减药控残,保障绿色生产。三穗县、锦屏县要建立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示范点,宣传推广家禽绿色养殖技术,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进绿色养殖方式发展。

(三)严格农兽药监督管理。加强限用农药监管,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实施溯源管理。芹菜、茶叶、辣椒、芒果等产品的重点种植区域要严格管理禁限用农药,张贴国家禁限用农药清单,农药店记录购销台账时要登记农药施用作物信息,坚决查处普通农药店无证经营克百威、灭多威、氧乐果等限制使用农药的违法行为,杜绝限用农药流入芹菜、茶叶、辣椒等种植基地。三穗县、锦屏县要加强兽药经营管理,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严查以饲料或饲料添加剂名义销售和使用兽药。加强农药兽药等农资网络销售监管,要组织人员登录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网络销售电商平台,查询作为发货地的本地农资电商经营户,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地址属本地的,开展线上线下排查,对其他投诉举报反映本地网店销售问题农资的,要及时调查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养殖地指导生产主体对症用药、安全用药,宣传普及用药知识、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在种植、养殖基地(户)、乡镇监管站、农药兽药店、村民宣传栏、收购点等地广泛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禁用药物清单》《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以及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等宣传材料。加强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提醒生产主体不得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禁止在竹荪、生姜烘干时使用硫磺熏蒸。在收购点广泛张贴农业农村部编发的“三剂”允许使用名录和技术指导规范。

(五)强化巡查检查。在芹菜、芒果、辣椒、茶叶、三穗鸭、锦屏鹅上市和出栏前要增加巡查检查频次,上市期要做到每周每个种植、养殖主体至少巡查一次,检查生产主体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掌握用药频次和上市时间,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

(六)加强速测把关。各地要开展胶体金农残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根据用药情况,对上市前的芹菜、辣椒、生姜、茶青、芒果、香蕉、荔枝开展速测,做到“用什么药检什么药”,检测合格后方能上市。对检测不合格的,暂缓上市,再次速测合格后方可上市;速测检出禁(限)用药物的,按照监督抽查程序开展抽检,确认不合格的依法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

(七)开展监督抽查。加大芹菜、茶叶、辣椒、红托竹荪、生姜、三穗鸭、锦屏鹅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做到监督抽检全覆盖,定期公布监督抽查不合格农产品名单。芒果、香蕉、荔枝省级监督抽查400批次,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黔南州农业农村部门抽检全覆盖,产地储藏时,加测“三剂”指标。

(八)严格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附带上市销售,对不开具或开具不规范的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要书面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逾期不改正的,移送农业执法机构立案查处,严格产地准出。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芹菜、芒果、香蕉、荔枝等产品的入市把关,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市查验要求,对可以溯源到产地的问题产品及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跟进查处。

(九)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持检打联动,强化刑行衔接,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依法严厉查处。依据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应当采取拘留措施或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宣讲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震慑效应。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贯彻落实。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芹菜、芒果、茶叶等10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可核查、成效可量化,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技术服务。有关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专家团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产品速测等服务。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我厅将采取暗查暗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走访、随机抽检等方式,调查了解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月月抽检、问题整改、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地抓好工作落实。

五、信息报送

芹菜、芒果、香蕉、荔枝种植主体名录(见附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填报,严禁转发至乡(镇)、村(居)。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收集汇总种植主体名录于每月20日前发送到邮箱gzncpjg@163.com

联系方式: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刘凯、张瑞,0851-85280922

附件:芹菜、芒果、香蕉、荔枝种植主体名录


附件:芹菜、芒果、香蕉、荔枝种植主体名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