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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简介

时间: 2019-11-25 11:33:11    来源:-

现代农业在依靠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合成物来增加产量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如土壤地力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
 
  环境污染,人类健康受到威胁等等。

      农产品安全核心是把传统农业生产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实行食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
 
  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农药残留及其危害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1962-2000年间CAC制定的农药残留限量高达3574个,评价的农药品种达200个。对农药残留
 
  问题,近年来的新进展及新规定主要有:
 
      1.2000年12月斯德哥尔摩“国际禁用有机污染物大会”达成协议:禁止使用DDT、狄氏剂、艾氏剂、氯丹、异狄氏剂、七氯、灭蚁灵、
 
  毒杀酚、六氯苯等9种农药和多氯联苯、二恶英和呋喃。
 
      2.对环境中积累的持久性农药残留物如:666、DDT,为了控制这类农药残留通过不同途径再次对食品污染,同时也为了防止对这类已禁
 
  用农药的误用或违规再用情况的发生,CAC制定了最高再残留限量(EMRL)。

      推荐和制定EMRL以监测数据为基准,一般都规定为不得检出或控制在极低的水平。

      3.农药残留分析技术,如提取及净化技术、测定技术,近年来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4.2001年3月在荷兰召开的第33届CAC农药残留专业委员会会议开始考虑对转基因作物及代谢残留制定残留限量的可能性;支持对有机磷
 
  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以累积性危险性评价方式来评价;强调进行婴幼儿风险评估时应注意婴幼儿较高的敏感性;并正在研究在芳香植物中和
 
  中草药领域建立最大残留的问题。
  
      5.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指令,如:规定水果、蔬菜及其表皮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76/895/EEC指令、规定谷物及其表皮中最大农药残留限

  量的86/362/EEC指令、规定动物源食品或其表面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86/363/EC指令等法规来保证食品的安全。最近又颁布了2002/66/EC指
 
  令对以上指令进行了修订,又增加了林丹、五氯硝基苯、氯菊酯、对硫磷等农药的残留限量。

      6.美国在联邦法规(40CFR180)中详细列出了近800种化学杀虫剂的名称,有近600种规定了其在水果、蔬菜、肉类、谷物等农产品上的
 
  残留限定,还有200多种没有规定残留限量,其中光苹果的农残检测指标就达70多项,美国主要通过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来提高农产品的
 
  质量、控制农残。